答:目前中国(内地)海关与新加坡、韩国、香港地区实现了AEO互认, AEO企业出口货物到互认国家(地区)海关时,可享受对方海关进口环节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
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方面的通关便利措施:1.实施较低比例查验,予以快速通关;2.对需要进行查验的货物优先予以查验;3.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4.在通关过程中给予优先处理待遇, 进口货物优先通关;5.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6.如果国际贸易发生中断,尽力提供快速通关;7.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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