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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披露”可享“容错红利”

2020-11-25 10: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11月18日,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来到青岛海关所属青岛大港海关,向办事窗口提交了因报关失误少报运费的主动披露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海关经过审核,认可了该公司的主动披露行为,并按规定为企业减免了相应税款滞纳金,未再进行处罚和信用降级。
 
  “我们公司一直非常重视进出口合规管理,如果因为这个失误影响了海关信用等级,损失就太大了。”该业务主管说,多亏海关主动披露的好政策,让企业有了纠正错误的机会。
 
  海关主动披露是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并主动向海关进行报告的一项优惠政策。海关认定后可以减轻、从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海关的政策红利,青岛大港海关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主动披露政策,积极向企业宣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让更多企业了解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可以减免滞纳金等四种“容错红利”。
 
  今年以来,青岛大港海关辖区共有52家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对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了改正,有效促进了企业守法自律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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