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海关了解到,2020年长春海关共出具各类《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1259份,审批货值1.6亿美元,减免关税0.28亿元人民币,减免增值税1.29亿元人民币,合计减免税款1.57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长春海关减免税审批主要以科技创新类、内外资鼓励类为主。其中,内外资鼓励项目共审批出具55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审批货值0.36亿美元,减免税款0.31亿元人民币;科创类共审批出具1059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审批货值1.12亿美元,减免税款1.13亿元人民币。
统计显示,2020年,长春海关帮助内、外资企业累计享受3028万元人民币的税款优惠,审批减免税货值3587万美元,助力进出口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达产。其中,作为我省支柱产业发展的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长春海关共审批货值1131万美元,减免关税和增值税合计158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