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43262337
网站首页
|
AEO事务管理
AEO概述
AEO认证的作用
海关申请流程
AEO认证辅导
|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公司资讯
|
专家团队
|
培训/公开课
培训活动
公开课活动
AEO峰会
|
AEO热点问题
|
合作客户
|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公司文化
我们的优势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9-12-04 10:28:41
|
来源: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9〕180号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8号[关于调整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货物申报要求的公告]
栏目导航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公司资讯
图文资讯
关税聚焦|2020年《规范申报目录》修订解读
政策解读 | 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
看图读懂——最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比之前都改了啥?
海关总署第237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阅读排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第181号令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第237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9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的公告)
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
关税聚焦|2020年《规范申报目录》修订解读
网站首页
|
AEO事务管理
|
新闻中心
|
专家团队
|
培训/公开课
|
AEO热点问题
|
合作客户
|
关于我们
中海科星AEO认证辅导中心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华远好天地
电话:13343262337 E-mail:si@aeo.net.cn
版权所有备案号:
京ICP备18057682号
官方微信
13343262337